下列考生可加分录取:(1)军人子女录取加分,依据《扬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推行方法(试行)》(扬政联〔2014〕3号)办理。军人子女考试报名普高时,中考实考成绩达到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方可享受加分政策,打折加分依据今年市区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进行测算。革命烈士子女加分政策,参照军人烈士子女实行。(2)扬州高层次人才子女考试报名普高优先录取方法,依据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《扬州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推行方法(试行)》办理。高层次人才子女考试报名普高,在中考成绩达到普高录取最低录取线的状况下,实行优先录取。(3)归侨年轻人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和台湾籍的考生加10分录取;(4)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录取。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,经市有关部门(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除烈士子女由双拥办出具材料外,其他需要由军人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)审核确认后,由毕业学校统一于5月31近日或有关审核表格报市中招办。假如考生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,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,不累计加分。12.扬大附中教育集团推荐20名集团内初中毕业生升入扬大附中高中,推荐生需要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有关学校统招志愿,且中考成绩不能低于该校统招生非指标生分数线20分,推荐生须在学生本人自愿、父母赞同的首要条件下,于5月31近日由学校推荐,报市中招办备案。13.根据《扬州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策略》(扬教发〔2017〕18号)文件规定,各三星级及以上普高学校一律不能录取毕业会考科目成绩D等级的学生,不然市教育局将不予办理学籍,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有关学校承担。从今年开始,在外市参加会考的考生,会考成绩合格一律转换成C等级,可以考试报名三星及以上普高,但不可以参与定向指标生分配。在初二参加地理、生物会考时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可以申请补考,补考成绩合格作为C等级处置;假如初二会考成绩为C等级者一律不能参加补考。因有重大疾病等特殊缘由在初二不可以参加会考的考生,在初三首次参与地理、生物会考时,成绩呈现方法与同时考试的初二学生一致。